信用卡貸款買車優惠的免息條件是針對按期還款的行為設置的,可是一旦逾期違約,持卡人不僅要歸還本金、利息、滯納金、手續費、年費、還有催收費用、律師費用和訴訟費用等一大堆費用。 2010年3月,李某看中一輛北京現代BH7140MW轎車,但一看口袋錢卻不夠。銷售小姐很熱心,向李某推薦了某銀行信用卡汽車專向分期付款,條件非常優惠,甚至可以免息還款。面對著愛車和周到的服務,李某心動了,立馬簽訂了《大額分期付款合同》辦理了6個月貸款的40000元,如愿購買了車輛。 2010年7月,李某由于工作調動,經濟上一時周轉不開,就沒去歸還汽車信用卡貸款。當年11月,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,原來銀行于10月把他告上了法庭,要求他歸還未還款項21000余元,并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近4000元。李某想想不對啊,一共借了40000元,前面已經還掉了25000元,現在還要付25000元,短短3個月,怎么4萬借款就變成5萬了,這利率也高得太離譜了吧? 銀行方面聘請的律師算盤珠噼里啪啦一算,李某也無話可說,優惠的免息條件是針對按期還款的行為設置的,可是一旦逾期違約,持卡人不僅要歸還本金、利息、滯納金、手續費、年費、還有催收費用、律師費用和訴訟費用等一大堆費用,加起來果然將近5萬元。而這些情況,銀行在簽訂合同的當初已經明確告知李某并經李某簽字確認。后在法院主持下,銀行和李某達成和解。 法官提醒消費者,信用卡車貸和傳統金融車貸不同,既具有方便、優惠、快捷的特點,但一旦逾期還款違約,由此帶來的違約責任也遠遠高于傳統車貸,市民申請需謹慎,還款應誠信。
【發表于:2012/7/10 15:58:31 共被閱讀過4753 次 撥打電話時請說明是在張家港房產網上看到本信息】 |